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大家关注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扫黑除恶,刮重点啦!

    信息发布者:赵永清
    2019-04-10 18:00:56   转载

    我们的口号是:有黑扫黑,有恶除恶,有乱治乱!

    如果你还不知道我在说什么,
    那么,有“盲”就要扫“盲”啦!
    9个扫黑除恶必备知识点,
    快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!
    01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什么时候开始的?
    2018年1月23日,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,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。
    0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“总蓝图”是什么?
   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,至2020年底结束,为期3年。
    2018年:治标。启动,打掉一批涉黑涉恶组织,惩处一批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,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。
    2019年:治根。攻坚,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、逐一见底,使人民群众安全感、满意度明显提升。
    2020年:治本。建立健全长效机制,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。
    03 扫黑除恶的主要特点是什么?
    已上升至国家战略、斗争对象更加广泛、斗争手段更加丰富、更加强调依法打击。

    04 “扫黑除恶”中的“黑”与“恶”指的是什么?
    “黑”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;
    “恶”是指恶势力、恶势力犯罪集团。
    05 “黑社会性质的组织”应当同时具备哪“四个特征”?
    组织特征。较稳定、人数多、有明确的组织者。
    经济特征。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,有经济实力。
    行为特征。用暴力、威胁等手段,多次为非作恶。
    危害性特征。严重破坏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。
    06 “恶势力”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?
    1.一般为3人以上(相对固定);
    2.经常纠集在一起;
    3.使用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手段;
    4.多次为非作恶,欺压百姓,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;
    5.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。
    07 “恶势力犯罪集团”的特征及具体表现是什么?
    1.有3名以上较为固定的成员(有明显的首要分子)
    2.经常纠集在一起;
    3.共同故意实施3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等。
    08 什么是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?
    1.对象为国家公职人员;
    2.利用手中权力;
    3.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,或包庇、纵容黑恶犯罪、有案不立、立案不查、查案不力,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,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。
    09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的重点是什么?
    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、重点行业、重点领域,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、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。

    重点打击以下18类对象:
    1.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、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;
    2.采取暴力、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、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、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、称霸一方的“村霸”“乡霸”;
    3.破坏农村治安秩序,通过“霸选”“骗选”“贿选”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、垄断农村经济资源、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;
    4.在征地、租地、拆迁、工程建设、信访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;




    5.在城中村、城乡结合部、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、寻衅滋事、打架斗殴、强拿硬要、称王称霸,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;
    6.盘踞在商贸集市、农副产品批发、小商品零售、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,欺行霸市、强买强卖、敲诈勒索,暴力收取保护费、看场费、进场费,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“市霸”“行霸”类黑恶势力;
    7.在建筑工地、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、建材,强装强卸,随意殴打、威胁商户、业主的“砂霸”“水泥霸”类黑恶势力;
    8.在客运、货运、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、强拉客源、抢占货源、非法经营、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“路霸”“货霸”类黑恶势力;




    9.寄生在医疗机构、车站码头、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、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;
    10.在工程建设、交通运输、矿产资源、渔业捕捞等行业、领域,雇黑佣黑,纠集社会闲散人员,恶意竞标、暴力围标、强揽工程,非法占地、滥开滥采、暴力拆迁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;
    11.以各种“套路贷”“校园贷”“裸贷”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、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;
    12.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,采取“摆队形”“占场子”、威胁恐吓、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“讨债公司”“调查公司”“职业医闹”“地下出警队”“打手市场”等黑恶势力;




    13.操纵、经营“黄赌毒”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通过电话、网络和短信方式,编造虚假信息,设置骗局,具有明显“农村性和团伙性”特点,实施远程、非接触式诈骗的“电信诈骗”类黑恶势力;
    14.非法制造、买卖、运输、邮寄、存储、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、爆炸物的黑恶势力;
    15.暴力传销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、强行拉人入伙、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;
    16.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,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,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;
    17.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;
    18.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“保护伞”等。

    不松劲,
    不停步,
    再出发,
    坚决铲除黑恶势力!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